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利弊(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好處)
未分配利潤是投資者的收益,將未分配利潤作為轉增資本的行為實質(zhì)上是投資收益分配的一種轉變形式。自然人股東獲得收益在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后才可以按照有關規(guī)定再投資企業(yè),這樣做,既符合《公司法》關于貨幣資金出資的規(guī)定,也符合投資收益分配的原則,還可以避免自然人股東偷逃個人所得稅。
轉增資本主要有資本公積轉增、盈余公積轉增、未分配利潤轉增三種方式,對于個稅繳納,主要有如下文件依據(jù):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份制企業(yè)轉增股本和派發(fā)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fā)〔1997〕198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盈余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給青島地方稅務局的)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轉制為城市合作銀行過程中個人股增值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1998第289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股權投資業(yè)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0〕118號。
未分配利潤轉為實收資本應該注意什么?
將未分配利潤轉為實收資本,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會計報表經(jīng)審計。未經(jīng)審計的報表,不得私自轉增實收資本。
2、經(jīng)股東大會批準并形成決議。公司畢竟歸屬股東所有,需由股東大會形成書本決議,并且簽字蓋章批準后執(zhí)行。
3、如增資后股比有變化,應注意確認增資前后享有的股東權益有所不同,并且告知所有的股東,以免形成不必要的糾紛與麻煩。
4、注冊變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轉資本金額)
貸: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
注冊變更后:
借: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
貸:實收資本
、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優(yōu)點:不需要股東再拿出貨幣資金出資,股東可以將屬于自身應得的利潤,經(jīng)過法定手續(xù)認可以后,辦理增加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的驗資手續(xù),在自然人股東看起來是較為簡便的一種手續(xù)。
2、未分配利潤需要先調(diào)整成資本公積,再由資本公積轉增資本的。但資本公積有些明細項目可以用來轉增資本,而有些明細項目不可以用來轉增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