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告知承諾書
西安市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告知承諾書 人社派告字〔 〕第 號(審批機關填寫) 申請人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住所地址: 經營場所地址: 單位務聯(lián)系人 單位務聯(lián)系人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單位務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 單位務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代理人聯(lián)系方式: 審批機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人社部門聯(lián)系人姓名: 人社部門聯(lián)系方式: 行政審批機關的告知 按照《西安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本行政審批機關就行政審批事項告知如下: 一、審批依據(jù) 本行政審批事項的依據(jù)為: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主席令第73號); (二)《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社部令第19號); (三)《西安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4號); (四)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fā)市場主體發(fā)展活力的通知》(國發(fā)〔2021〕7號);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進一步加大“證照分離”改革力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1〕43號) (六)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西安市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的實施方案》(滬府規(guī)〔2021〕7號) 二、法定條件 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批準應具備下列條件和標準要求: (一)注冊資本(實繳制)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展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三、應當提交的申請材料 根據(jù)審批依據(jù)和法定條件,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批準,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1份,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為格式文本,可以在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和西安市“一通辦”平臺免費下載); (二)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1份,新籌建公司需要提交)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1份,已成立公司需要提交); (三)公司章程(1份,新籌建公司的公司章程載明的注冊資本應當與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實收資本相一致,已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載明的注冊資本應當與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的實收資本相一致); (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1份,使用自有房屋的,應當提交房屋產權證;租賃他人房屋的,應當提交房屋產權證和租賃協(xié)議)。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申請的,應當向代理人出具有明確委托權限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申請人簽章。代理人應當向行政審批機關提交授權委托書。申請人可以在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和西安市“一通辦”平臺免費下載授權委托書文本。 申請人在辦理逾期申請延續(xù)許可或重新申請許可時,需提交原《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正本和副本。 四、承諾的期限和效力 本行政審批機關收到經申請人簽章的告知承諾書和告知承諾書約定的申請材料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申請人自愿作出承諾,符合法定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的,本行政審批機關當場作出是否準予行政審批決定。 申請人作出不實承諾的,本行政審批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理,并由申請人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監(jiān)督和法律責任 本行政審批機關,將在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后2個月內,對被審批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被審批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本行政審批機關將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依法撤銷行政審批。 本行政審批機關在檢查過程中,對違反承諾的勞務派遣單位可以給予警告;對違反承諾且造成危害后果的,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違反承諾且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可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的其他違法行為,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涉及勞務派遣有相應處罰規(guī)定的,可以從重處罰。 本行政審批機關發(fā)現(xiàn)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行政審批決定的被審批人不具備原審批條件且無法聯(lián)系的,經公告后依法注銷其行政審批證件,并向社會公布。 本行政審批機關發(fā)現(xiàn)申請人和勞務派遣單位作出不實承諾的,應當記入申請人和勞務派遣單位的信用檔案,對其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并將信息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西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申請人的承諾 申請人就申請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現(xiàn)作出下列承諾: (一)所填寫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 (二)已經知曉行政審批機關告知的全部內容; (三)自身能夠滿足行政審批機關告知的條件和標準要求; (四)愿意承擔不實承諾、違反承諾的法律責任; (五)所作承諾是申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申請人: 行政審批機關: (簽名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式兩份)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西安市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告知承諾書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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