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可以“自愿”不參加社保嗎
案例:小吳是公司HR,前不久公司新招了一名員工,小吳正準備為這名新進員工繳納社保時,沒想到這名員工卻提出不要給自己繳社保,并希望公司可以把應由他本人繳納的那部分社會保險費折現(xiàn)發(fā)給他本人。 該員工表示現(xiàn)下可以多拿一份實打實的錢更好,所以提出了這個請求。這名員工還表示,為了規(guī)避風險,可以與公司簽訂一份自愿不繳納社保的協(xié)議。小吳就疑惑了,員工可以自愿不參加社會保險嗎?這樣的“自愿協(xié)議”真的有效嗎?簽了“自愿協(xié)議”后公司還會承擔法律風險嗎? 看到這里,如果是經常關注我們微信推文的小伙伴應該已經知道答案了吧,這是“ 萬萬不可”的喲。 分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和員工都要按照規(guī)定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即使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了自愿不參加社保的所謂“協(xié)議”,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是法定義務。無論是單位和員工都不可以不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保障制度,起著保障參保者基本生活“安全防護墻”的作用。 于職工而言,如果不參加社會保險,一旦面臨養(yǎng)老、醫(yī)療、失等壓力時,將減少或失去社會保險在這方面的保障。 在養(yǎng)老待遇領取方面,根據(jù)規(guī)定,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F(xiàn)行的企職工養(yǎng)老待遇水平的高低與繳費時間等因素直接相關。通常情況下,在繳費基數(shù)基本相同的前提下,繳費年限長的人員,個人賬戶總額也相應較多,養(yǎng)老待遇水平也相對更高。另外每年養(yǎng)老金增長水平,也與繳費年限進行了掛鉤,按照繳費時間的長短來確定養(yǎng)老金的部分增長水平。 在失保險方面,失人員解除、終止勞動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保險費滿一年的,才可申領失保險金。失人員領取失保險金的期限也與失前累計繳納失保險費的年限有關。 由此可見,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才能更愉快地享受社會保險制度帶來的各種保障和福利。 于用人單位而言,根據(jù)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綜上所述,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盡的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隨意變更或者放棄。小編希望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員工,都能樹立法治意識和守法觀念,履行參加社會保險的義務。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員工可以“自愿”不參加社保嗎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