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每個月工作時間多少小時上限
一、勞動法每個月工作時間多少小時上限 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的一個月工時是176小時。 《勞動法》規(guī)定:一周40個小時,一個月176個小時。超過這個標準就是加班小時。《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規(guī)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時,超過這個時間的都是加班,法定節(jié)假日也應該休息。我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 二、制度工作時間怎么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jié)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shù)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三、什么是勞動時間 勞動者工作時間包括準備結束時間、作時間、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和工藝中斷時間。 (一)準備結束時間系指勞動者在工作日(班),為完成生產(chǎn)任務或作的準備和結束所消耗的時間; (二)作時間系指勞動者直接用于完成規(guī)定的生產(chǎn)任務或作所消耗的時間; (三)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系指勞動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須中斷正常工作的時間; (四)工藝中斷時間系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中,因工藝技術特點的需要使工作必須中斷的時間。——《勞動部關于國家鐵路勞動者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批復》(勞部發(fā)521號)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勞動法每個月工作時間多少小時上限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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