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應該如何分紅
個人獨資企應該如何分紅 獨資企年底一般在發(fā)放完應支付給的薪酬以后,企減去債務的所有的收入都歸人所有。 我國法律規(guī)定: 1.,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投資,財產(chǎn)為投資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chǎn)對企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實體。 2.獨資企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其他債務外的收入為投資者所有。 3.獨資企以投資者為納稅義務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比照《法》的“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三十五的五級超額累進,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jù)】 《個人獨資企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chǎn)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chǎn)對企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jīng)營實體。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個人獨資企應該如何分紅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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