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共同責任
連帶責任共同責任 連帶責任、不真正連帶責任都是多個責任主體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而且都是指在對同一權利人負責的多個責任主體中,部分責任主體承擔有條件的給付責任,因一行為人的給付而使主體責任歸于消滅。 連帶責任,是指債權人有權向多個債務人中的任何一個人或數(shù)個人請求賠償全部損失,而任何一個債務人都有義務向債權人負全部的清償責任;多個債務人中的一個或數(shù)個已全部清償了債務后,則免除其他債務人的清償責任。各債務人在承擔了超出自己應付的責任份額后,可向其他債務人追償。在我國的民事法律中,明文規(guī)定的連帶責任主要有合伙人對合伙債務的連帶責任、代理關系中的連帶責任、共同侵權的連帶責任和保證關系中的連帶責任。 不真正連帶責任是指多數(shù)責任人基于不同發(fā)生原因而偶然產(chǎn)生的同一內容的給付,各負全部履行的義務,并因債務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體債務人的債務均歸于消滅的一種責任方式不真正連帶責任屬于廣義請求權競合的一種。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十四條 連帶責任人根據(jù)各自責任大小確定相應的賠償數(shù)額;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支付超出自己賠償數(shù)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 連帶責任共同責任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上一篇:有限合伙企有限合伙人出資方式
下一篇:有限合伙人分紅要不要交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