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與有限公司有什么區(qū)別?意義又在哪里?
前言:要了解他們的區(qū)別首先要了解他們的定義。 一、定義:有限合伙企是指由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與一名以上的其它有限合伙人所組成的合伙企。有限合伙企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債務承擔責任。 二、有限公司定義: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CO,LTD)。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guī)定登記,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下面就是他們的主要區(qū)別: 1、管理人的權利義務。有限責任公司中,除特別規(guī)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決定。簡單點說,就是誰出錢多誰說了算。有限合伙企中,管理人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參與管理和執(zhí)行。 2、投資人的權利義務。有限責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別規(guī)定外,同樣由其在公司的股份決定。誰出錢多,誰分錢多。有限合伙企中,主要由合伙協(xié)議規(guī)定,具有較強的靈活性。 3、法律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由各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而有限合伙企中,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法律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4、稅收。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所得和股東分紅均要征稅。有限合伙企由合伙人分別繳納所得稅。簡單來說在稅收上面,有限公司需要繳納企所得稅,個稅,增值稅的各種稅,而有限合伙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 有限合伙的意義和作用是什么呢? 第一維度:用作于持股平臺 有限合伙企是一個持平平臺,通過有限合伙企的普通合伙人作為日常事務執(zhí)行人,將一般合伙人的表決權和經營權進行有效歸集,從而實現(xiàn)所有權、經營權、表決權的科學分離 第二維度:利潤分配 根據有限合伙企有關法律法規(guī),有限合伙企中的普通合伙人和一般合伙人,可以自行協(xié)商收益分配比例,如未明確文字約定剛按出資比例進行收益分配。所以非常方便進行關聯(lián)方合法合規(guī)的利益輸送 第三維度: 有限合伙企無需繳納企所得稅,比有限公司更有利于合理合法避稅,普通合伙人或一般合伙人分配的收益,根據稅法自行繳納企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第四維度:財報騰挪 有限合伙企便于收集合并或剝離目標公司的財務營收報表,普通合伙人或一般合伙人可以科學合法地對目標企合理的利潤隱藏與釋放,實現(xiàn)企資本運營目標。 第五維度:基金工具 基金產品有多種模式和交易結構,通過成立契約型有限合伙企的基金產品,可以歸避投資人的各種稅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