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稅負高如何合理稅收籌劃
建筑行稅負高如何合理稅收籌劃 企利潤虛高,可以很好地解決行所得稅稅負高的問題,以務(wù)分流的形式,在園區(qū)成立個人獨資企,從而享受低,減輕企所得稅、股東分紅、高管工資等稅負壓力。 比如某建筑公司有1000萬利潤無票,這1000萬需要繳納的所得稅為1000*25%=250萬,如果股東還要的話,還需要繳納20%的分紅稅(1000-250)*20%=150萬,所得稅加分紅需要繳納的稅費都為350萬,這稅負可謂是相當(dāng)重了。 如果在園區(qū)成立兩個個人獨資企,申請政策,核定后個人所得稅為0.6%,需要繳納的稅費為: :500/1.01*1%=4.95 附加稅:4.95*6%=0.3 個人經(jīng)營所得稅:500/1.01*0.6%=2.97 合計:4.95+0.3+2.97=8.22*2=16.44,完稅后無需再繳納20%的分紅稅。 再比如企的材料費、工程款、安裝服務(wù)、運輸費、河沙水泥等等,還可以通過個人與企發(fā)生務(wù)往來的形式,在園區(qū)稅務(wù)局進行自然人代來解決公司成本問題。 在園自然人代稅率也是比較低的,增值稅1%、附加稅0.06%、個人經(jīng)營所得稅核定0.5%,綜合稅率在1.56%左右,完稅后無需再繳納其他稅費,也不需要匯算清繳。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guān)于 建筑行稅負高如何合理稅收籌劃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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