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籌劃方式是什么
個稅籌劃是幫助個人減輕稅務的負擔,那么大家知道有關個人所得稅籌劃方式是什么嗎?針對這個內容,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供大家進行參考,想要學習和了解的小伙伴快跟隨小編一起來下文中看看吧! 個人所得稅籌劃方式 以權益結算的計劃 只要公司決定其股權激勵計劃采取以權益結算的方式,無論授予的是股票還是期權,其納稅規(guī)定都是一致的。 以權益結算的股權激勵計劃包括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績股票等。 《關于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號)是對限制性股票、績股票與股票期權在方面的規(guī)定的統(tǒng)一。 在進行具體的方案設計時,點又可以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階段:取得股票時根據(jù)財稅〔2005〕35號的規(guī)定,員工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guī)定外(如期權本身在授予時即約定可以公交易),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征稅。也就是說,在授予股票期權時,一般是不產(chǎn)生納稅義務的。 無論是授予股票期權還是直接授予股票,其納稅義務都是發(fā)生在真正取得股票時。 即若直接授予股票,納稅義務馬上發(fā)生;若授予股票期權,員工在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時,不發(fā)生納稅義務,當員工行權時才發(fā)生納稅義務。 根據(jù)財稅〔2009〕5號和財稅〔2005〕35號的規(guī)定,員工從企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guī)定計算繳納。 由上述規(guī)定可以看出,股票的市價與激勵對象支付的對價之間的差額越大,激勵對象的稅負越高。 故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公司可以通過選擇有利的“行權日”、“行權日股票市價”和“授予價”,降低股票期權的應納稅所得額;而對于直接授予限制性股票或績股票的情況,公司可以不采取無償贈送的方式,而由激勵對象支付一定的對價,甚至采用激勵對象自行出資購買的方式,使應納稅所得額達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