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折舊費的計算公式 1、年限平均法:年折舊率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100%,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年數總和法:年折舊率 =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00%,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n*(n+1)/2,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4、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月折舊率。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是多少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