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辦理條件: 1、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xù)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3、對提出申請并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2)能夠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規(guī)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4、下列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 (2)選擇按照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性單位; (3)選擇按照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fā)生應稅行為的企。按規(guī)定應當攜帶和提交的材料目錄: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審批表》一式二份; (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4)會計人員的從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xié)議及其復印件; (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xié)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 (6)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辦理時限:20 日 辦結告知: 《稅務事項通知書》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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