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有哪些
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有哪些 1.書寫清楚、規(guī)范 (1)文字:字跡清楚、不得使用未經國務院公布的簡化漢字。 (2)數(shù)字和貨幣符號的書寫要求: ①小寫金額用阿拉伯數(shù)字逐個書寫,不得寫連筆字。 ②金額數(shù)字前面要填寫人民幣符號為“¥”,且?guī)欧N符號與阿拉伯金額數(shù)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例如:¥2000.56(正確) ③數(shù)字一律填寫到角、分;無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寫“00”或者符號“—”;有角無分的,分位應當寫“0”,不得用符號“—”。 例如:¥2000.00 ¥2000.—(正確);¥2000.30 ¥2000.3-(錯誤) ④大寫數(shù)字金額如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拾、佰、仟、萬、億等,應一律用正楷或行書字書寫,不得用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簡化字代替。 ⑤大寫金額前未印有“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寫“人民幣”三個字,“人民幣”字樣和大寫金額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⑥大寫金額到元或角為止的,之后應當寫“整”字或者“正”字;大寫金額數(shù)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寫“整”字或者“正”字。 例如:¥1 007.00(小寫) 大寫:人民幣壹仟零柒元整 2.連續(xù)編號 如果原始憑證已預先印定編號,寫錯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不得撕毀。 3.不得涂改、刮擦和挖補 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原始憑證有其他錯誤,應當由出具單位重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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