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內部股權轉讓
什么是內部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內部股權轉讓是出資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于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的有關規(guī)定,變更、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fā)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fā)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準據。 有限公司內部股東優(yōu)先購買權的保護問題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以書面或者其他能夠確認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最好在章程中予以明確,避免扯皮)其他股東征求同意。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轉讓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可以主張優(yōu)先購買權。 2、同等條件應當考慮轉讓股權的數(shù)量、價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所以轉讓股東將轉讓事宜和條件應當在告知中予以明確,最好公司章程中對于股權轉讓細化和明確操作流程。 3、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主張優(yōu)先購買轉讓股權的,應當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行使期間內提出購買請求。公司章程沒有規(guī)定行使期間或者規(guī)定不明確的,以通知確定的期間為準,通知確定的期間短于三十日或者未明確行使期間的,行使期間為三十日。 4、股東以外的股權受讓人,因股東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而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可以依法請求轉讓股東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即不必然因為沒有處分權而導致合同無效,如實際無法履行可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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