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的職權包括哪些內容?
公司如果上市了,那么所有購買了公司股票的股民都屬于股東,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員,如果對于公司的經(jīng)營管理有什么建議或者是質詢的話,也是可以在股東大會上提出的。那么股東大會的職權包括哪些內容?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股東大會的職權包括哪些內容 1、決定公司的經(jīng)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的報告:審議批推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7、對公司發(fā)行債券做出決議。 8、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 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10、修改,以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二、股東大會召時間是什么時候 股東大會召的時間一般而言是沒有法律規(guī)定的??赡苁怯烧脊竟煞荼壤罡叩墓蓶|召,所以至于具體什么時候會召,主要要看該大股東的決定。除此之外,如果董事會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是由出現(xiàn),公司也可能應董事會或者公司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而依照程序召股東大會。依據(jù)《公司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召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三、如何確保股東大會所作決議合法有效 1、根據(jù)《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規(guī)定,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2、根據(jù)《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規(guī)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shù)通過。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根據(jù)《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的相關規(guī)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但是,如果董事會沒有通知其他股東,則股東大會不得對該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否則決議是無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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