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三證合一后還需要辦理稅務變更登記
雖說現(xiàn)在已經三證合一了,也不代表工商登記完成就不用了管稅務登記了,是政府為了提速增效做出的決定,有其具體的規(guī)定和要求。 一、變更稅務登記的主體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有關工作銜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號)第二條第二款“地、負責人、核算方式由企登記機關在新設時采集。在稅務管理過程中,上述信息發(fā)生變化的,由企向稅務主管機關申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第二條第二款和第三款 “新設立企、農民專合作社(以下統(tǒng)稱“企”)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tǒng)一代碼)的后,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企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信息采集后,憑加載統(tǒng)一代碼的營執(zhí)照可代替稅務登記證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稅務登記按照原有法律制度執(zhí)行。” 二、現(xiàn)有的對稅務登記管理規(guī)定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 第十九條 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如實提供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一)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執(zhí)照; (二)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三)稅務機關發(fā)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四)其他有關資料。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為什么三證合一后還需要辦理稅務變更登記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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