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品視同銷售的賬務處理(樣品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有八項視同銷售,第一個是將貨物交付給其他單位或是個人進行代銷,那就是說把貨物交別人幫我們銷售,交付給別人的時候,就屬于視同銷售的行為;第二個是銷售代銷貨物,是站在受托方的角度上的,幫別人賣貨,也屬于增值稅的視同銷售;第三個是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的,但是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即是指總分公司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于另一個機構,用途是用于銷售的情況下叫視同銷售,但是如果總分機構是在同一縣市的除外;第四個是將自產或是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的應稅項目,原來是指營業(yè)稅的項目,現(xiàn)這個就不存在了;第五個是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注意,進項稅轉出或視同銷售是兩種不同的增值稅處理方法,這里是說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這個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時候是視同銷售,進項稅轉出指的是將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即是說貨物的來源不一樣;第六個是將自產或委托加工或是購進貨物用于投資;第七個是將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是投資者,就是說作為股息紅利給分配出去視同銷售;第八個是無償贈送,將自產或委托加工或購進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視同銷售,這里無償是指沒有任何經(jīng)濟利益,并不是說無償就是沒收到錢
這個增值稅暫行條例里邊,所提到的用于集體福利或是個人消費的時候,到底是增值稅的進項轉出還是視同銷售,用于簡易計稅方法,免征增值稅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不僅貨物還包括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強調的來源是購進的,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時候,增值稅進項稅額是不得抵扣的,而視同銷售是沒有購進的,二是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如果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視同銷售,無論對內還是對外,均視同銷售,如果是外購的貨物,對外用于分配或用于捐贈或用于投資屬于視同銷售,如果對內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是做進項稅轉出。因為應視同銷售的卻做了進項稅轉出,就有問題的,應做進項稅轉出的卻做了視同銷售,對于稅費是有影響的,比如說外購的茶葉如果用于集體福利,是要進項稅轉出的,如果沒有取得專票,沒有抵扣,那么進項稅就不用轉,但是誤做視同銷售,沒有進項稅的抵扣,反而還要交銷項稅,企業(yè)反而吃虧。
財稅2016年36號文里邊規(guī)定下列的情形需視同銷售,第一個是單位或者是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提供服務,比如無償借錢給別人沒收利息這種情形,增值稅要視同銷售。這里無償指單位或個體工商戶,不包括自然人,因為無法控制自然人這類行為;第二個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不動產,這里個人包括是個體工商戶或其他自然人,因為房子無償?shù)慕o別人的時候要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這個時候國家就能控制自然人的行為。這里如果用于公益事業(yè)的除外,比如對于疫情捐贈,就屬于用于公益事業(yè)的除外。
具體案例,假如某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將自有的資金1000萬無償借給了別人,沒有收利息,銀行同期同類的貸款利率5%,那把錢無償?shù)慕杞o別人,屬于無償給別人提供了貸款服務,要繳納增值稅,是按利息收入交增值稅,雖然沒有收取利息,但最低按照銀行同期同類的貸款利率來核定應該有多少利息收入,這里核定的利息收入就是50萬,就是50萬/(1+6%)×6%=2.83增值稅,會計處理要做銷項2.83,但是這個2.83是沒有人替我們承擔的,是因為無償給別人提供資金導致的,就是借營業(yè)外支出2.83,因為與生產經(jīng)營沒有關系,這2.83在所得稅匯算的時候還要進行調增,不能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因為這一部分跟企業(yè)經(jīng)營沒有關系,不能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
以上就是屬于列舉上的內容就是視同銷售,不屬于就不用視同銷售,這是關于增值稅。
企業(yè)所得稅的視同銷售,主要是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是提供服務。實務中,再學兩個文件,國稅函2008年828號文件,企業(yè)發(fā)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了將資產轉移到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在形式和實質上的都沒有發(fā)生改變,可以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總共列舉有六項,第一項是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另一產品,資產原本屬于企業(yè)的,現(xiàn)在用于生產另外一種產品,產權還屬于企業(yè)的;第二項是改變資產的形狀,結構或性能,產權沒變;第三個改變資產的用途,產權沒變;第四項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總分機構在所得稅上是一家,說明產權也沒變;第五項以上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第六項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總結下來就這條,產權沒變就不用視同銷售收入;
文件下一條,說下列資產移送他人的情形,因為所有權屬已經(jīng)發(fā)生了改變,就不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既然權屬變了,那就應該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第一項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也就是說給別人,權屬變了,不再屬于公司;第二項用于交際應酬,也是送人了,權屬也不再屬于公司;第三項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權屬,從公司的變成職工的了;第四項用于股息分配,權屬變了,從公司的變成股東個人的了;第五項用于對外捐贈,權屬變了,從公司的變成了接受捐贈的人的了。這些都是權屬發(fā)生改變的情形,總結一下,企業(yè)所得稅視同銷售就看兩個字,權屬,就是企業(yè)所得稅上只要所有權屬發(fā)生了改變,那就是要視同銷售收入,如果沒變化,就不需要視同銷售。
綜上,增值稅與企業(yè)所得稅視同銷售的規(guī)定是不一樣的,比如說資產如果在總分機構之間去進行轉移,當然總分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比如一個在北京,一個在天津,那么總分機構之間進行轉移資產,在所得稅上不視同銷售,因為總分機構權屬于同一法人,權屬沒有變,所以就不用視同銷售,但是增值稅要視同銷售;再比如將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在增值稅上屬于進項稅轉出,但是在企業(yè)所得稅上由于權屬發(fā)生了改變,所以是屬于視同銷售,如果做帳或報稅如果做錯了,勢必就會給企業(yè)帶來涉稅風險和涉稅問題。
以下根據(jù)不同情形列舉出一些案例。
(一)將貨物交付給他人代銷。假如 2020年12月28日,某公司委托a公司銷售鋼結構產品,發(fā)出商品的價格100萬,成本80萬,a公司根據(jù)不含稅銷售金額的10%收取手續(xù)費,于2021年的1月20日收到代銷清單。
發(fā)出商品時,貨物還沒有銷售,還沒有到客戶的手里,意味著風險報酬都沒有轉移,企業(yè)控制權沒有轉移,所以會計上不做收入;在增值稅上,委托代銷方式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點是在收到代銷清單或是收到貨款的時候,而12月發(fā)出貨物的時候并沒有收到清單,也沒有收到貨款,所以增值稅上也不確認收入;在所得稅上,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收到清單的時候,在12月份并沒有收到清單,增值稅不做收入,所得稅不做收入,會計上也不滿足收入收入確認條件,所以發(fā)出商品的時候,借委托代銷商品80萬,貸庫存商品80萬。
收到清單時,就是1月20日收到清單,意味著貨已經(jīng)賣了,客戶已經(jīng)收到了,會計上應該確認收入,收到清單時增值稅和所得稅都應該確認收入,會計處理,是借應收帳款113萬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00萬,同時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3萬。應收賬款對應的不是客戶,而是委托的a公司,是要找a公司要錢,而不是直接找客戶要錢。同時,把委托代銷商品轉到主營業(yè)務成本里邊去,這是將貨物交付給他人代銷的會計處理,發(fā)票怎么開,注意了,公司收到清單以后,納稅義務發(fā)生,要把發(fā)票開給a公司,a再去開票給客戶。
確認手續(xù)費,因為對于公司來講,別人幫賣貨了,要給10%的手續(xù)費,就是10萬,就沖應收賬款即可,將來從a要錢的時候,就不是113萬。沖掉10萬就是貸應收,借銷售費用,那么由于手續(xù)費進項可以抵扣,所以同時借進項稅額即可。等到從a公司收錢時,借銀行存款貸應收103萬。其中10萬給抵掉了。那么公司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在2021年的1月份,把發(fā)票開給a即可。
(二)銷售代銷貨物。也就是站在a公司的角度上進行處理。
對于a公司作為受托方,收到委托方發(fā)來的商品,是不需要做賬的,因為不產生收入,只是替別人來銷售商品,收到商品的時候記錄備查賬即可。
銷售時,a公司負責銷售,給客戶直接開發(fā)票,但是并不做收入,因為商品不是他的,所以a公司在開具發(fā)票的時候,是貸銷項13萬,屬于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貸應付賬款,因為要把這個錢給上家公司,收到了銀行存款113萬,不是計收入,因為不是a公司收入,等到收到上家公司給他開發(fā)票時,就有進項了,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13萬,收到這個發(fā)票以后,把這個進項確認了以后,再給上家公司錢103萬,貸銀行存款103萬,同時,要把收取的10萬塊錢手續(xù)費作增值稅銷項,然后把應付賬款沖減掉,這就是a公司銷售代銷貨物的處理了,作為受托方來講,不確認商品收入和成本,因為商品的收入和成本都不是他的,只針對自己賺的手續(xù)費來確認收入,只不過發(fā)票由他來開給客戶。
(三)關于總分機構貨物移送。不在同一縣市的增值稅要視同銷售,但是所得稅上是不需要視同銷售的。假如公司在外市設立分公司a,2020年12月份發(fā)出鋼結構產品,用于銷售,產品成本80萬,市場價格100萬,那么發(fā)出商品給這個分公司的時候,貸庫存商品80萬,同時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萬,因為增值稅上視同銷售,所以得做銷項,但是會計上是不做這個收入,因為不是賣給了分公司,那么我們借其他應收款a分公司93萬。
分公司收到庫存商品的時候,借庫存商品借進項,因為要開發(fā)票,所以就有進項了,貸其他應付款總公司93萬,而總分公司在匯總報表的時候,一個其他應收,一個其他應付,就直接抵消掉了,而庫存商品一個借方,一個貸方也相互抵消掉了,應交增值是一個進項,一個銷項也互相都抵消了,分公司在銷售商品的時候,借銀行存款113萬,貸主營業(yè)務收入貸銷項,然后結轉成本,整個流程,增值稅是視同銷售的,但是所得稅上沒有收入,所得稅上是不承認收入的,因為權屬沒有發(fā)生轉移,這就是增值稅和所得稅有差異的處理。
(四)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貨物作為投資分配的情形。對于投資相當于借長期股權投資,貸主營業(yè)務收入,會計上是做收入的,因為實際上是相當于將貨物出售,換成錢去對外投資,這個過程中,會計上有經(jīng)濟利益的流入,所以貸主營業(yè)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會計處理做完,因為會計上做收入,企業(yè)所得稅上也就直接確認收入了。對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意味著是有收益,所以借應付股利,貸主營業(yè)務收入貸銷項,企業(yè)所得稅報表上不用特意去填寫視同銷售收入,因為會計上做收入了,所得稅同步。對于將自產產品無償贈送給客戶推廣,假如a企業(yè)將自產的產品對外贈送給客戶進行推廣,產品成本80萬,市場銷售價格100萬,企業(yè)當年收入2000萬,其他的業(yè)務宣傳費50萬,對于將自產產品在對外贈送時,是沒有經(jīng)濟利益的流入,貸方不做收入,貸庫存商品80萬,因為對外無償贈送,增值稅視同銷售,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因無償?shù)馁浰褪峭茝V,所以計入銷售費用,在做企業(yè)所得稅申報時,因為會計上沒做收入,可是企業(yè)所得稅是視同銷售收入,所以在做企業(yè)所得稅申報表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在視同銷售表上,要填上視同銷售收入100萬,視同銷售成本80萬。所以會計上沒有確認收入,而所得稅上要視同銷售收入時,通過所得稅匯算的視同銷售報表來完成的,視同銷售收入100視同銷售成本80以后,就會出現(xiàn)一個視同銷售利潤20,因沒收到錢,相當于利潤沒有收回,沒有收回意味著發(fā)生損失,20也可以稅前扣除,在填寫稅前扣除的納稅調整明細表的其他這一欄里,再添20納稅調減,相當于收入調增100成本調增80,而其他扣除項又調減20,結果好相平,所以通常填完視同銷售收入100,視同銷售成本80,都會忽略視同銷售利潤20,這個20要填在扣除項目其他欄里,要進行納稅調減。
另外,再看下企業(yè)當年收入2000萬,2000萬×15%是稅前扣除廣宣費的標準,結果是300萬,是所得稅前可以扣除廣宣費限額,這個銷售費用93,加上其它業(yè)務宣傳費50,沒有超過300,所以廣宣費不用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