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的征收環(huán)節(jié)(車船稅征收時有什么注意事項)
一、車船稅征收時有什么注意事項
車船稅按年征收,一次繳納,納稅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避免集中申報納稅,納稅人可在機動車年審當月進行申報納稅,也可在納稅年度內提 前申報納稅。而車輛基本資料登記發(fā)生變更的;需核定或調整車輛營運稅收的;申請車輛減免稅的;逾期未繳納車船稅的;逾期未繳納車船營運稅收的納稅人則必須 先到所屬縣(區(qū))車船稅收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xù)后再作繳納。
車船稅征收
二、車船稅征收標準的計算方法
(一)車船稅征收標準的計算方法
1、機動車掛車,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 ;
2、客貨兩用汽車,按載貨汽車的計稅單位和稅額標準計征車船稅 ;
3、對車輛凈噸位尾數(shù)在半噸以下的按半噸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噸計算;
4、不及1噸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噸計算;
5、拖輪計算標準可按每馬力折合凈噸位的5折計算;
6、從事運輸業(yè)務的拖拉機所掛的拖車,均按載重汽車的凈噸位的5 折計征
車船使用稅;
7、船舶不論凈噸位或載重噸位,其尾數(shù)在半噸以下的不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噸計算;
8、拖船、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照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
三、北京車船稅征收標準是什么
以北京市出臺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guī)定,車船稅征收標準參見下表:以最為常見的載客汽車為例,其具體劃分為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小型客車和微型客車4個子稅目。其中,大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shù)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載客汽車;中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shù)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載客汽車;小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shù)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載客汽車;微型客車是指發(fā)動機氣缸總排氣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載客汽車。普通私家車一般為“小型客車”,故每年的車船稅繳稅額為480元。